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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一个国家兴旺和发达的根本所在。中国加入WTO后,在中国政府大力奉行 “教育兴国” 、“科技兴国”的国策指引下,以强强合作的模式,融汇各方优势,引入国际办学的新理念,为中国的强盛培育出更多的优秀国际性人材,成为一项光荣和责任重大的事业。为此,加拿大阳光教育集团作为加拿大卑诗省著名教育集团,决定在中国精选优秀的学校与阳光教育集团属下的院校进行合作,开辟以培养国际化的一流人材为目的的国际合作学校项目。
第二章、阳光教育集团简介
加拿大阳光教育集团(Canada Hotsun Education Group)创建于1993年,重组于 2003年,是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政府注册的专门从事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教育机构。她旗下有加拿大国际交流发展中心、温哥华理工学院、XYview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蒙特梭利幼儿教师学院等多所大学及教育机构。集团人才汇集、师资力量雄厚,能提供多种形式的先进的教学课程,从组团的短期培训到英语培训、认证培训、专业文凭、直至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可谓质量超卓、 异彩纷呈。
阳光教育集团作为一个致力于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教育机构,与泛太平洋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和商业等方面有着多层面的交流和紧密的联系。由此,集团根据这些国家的需求,尤其是中国的需求,专门策划并提供了丰富多彩、灵活多变的各种培训项目, 引导学生了解北美的情况,同时训练、启发学生在当今 多变的全球环境下,如何适应并找到发展机会,如何应对、制定乃至推行新的策略。
集团与中国的教育机构已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推出各种国际培训项目、为中国各地的各类院校及培训中心推荐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和专家,并根据中国在校学生的需求, 已成功地举办了多期旨在提高学生英语交流能力、对英语社会的适应力等诸多方面能力的国际教育、培训、游学等项目。 集团作为一座桥梁,使学生通过参加这些跨国度的教育活动,不但增广见闻、体验异域风情、尝试独立地处理自己的问题,收到良好的预期效果。
我们正努力地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元化的支持与合作。
第三章、合作办学的内容与方式
一、合作学校的组成
合作学校有阳光教育集团(简称甲方)、阳光教育集团属下教育单位(简
称乙方)、中方教育单位(简称丙方)组成。
二、合作内容
1. 确定合作办学的校址:在中国全国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学校作为合作国际学校的校址。
2. 与中方教育单位共同组建国际合作学校。该国际合作学校属阳光教育集团
属下教育单位在华分校,需依据该校商标持有者的政策申请予中国分校特
权执照。
3. 合作学校范围限于三方共同确定的合作学校区域,不影响甲方与丙方其它
未纳入本合作学校范围的权益和运作;同时也不影响丙方与中国各地区其
他未纳入本合作学校范围的权益和运作。
三、合作方式
1. 高中部分:合作学校的方式为中外合作的双语、双文凭(即:中国和国外
之高中文凭)的寄宿制学校。在课程、教材、教法及教学技术等各个方面
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开发和互相提供,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成果。
2. 大学部分:大学预科及1+3,2+2,3+1课程。为提供北美承认标准的大学
专科,大学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以及按北美入学标准输送往丙方及与丙
方有学分认可及转移安排的北美知名大学继续修读学士或硕士学位等,此
入学标准可因与丙方有学分认可及转移安排的大学的修正而更改。
第四章、合作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 促成乙方和丙方学校成为国际合作学校,并确保双方精诚合作,在办校中履
行各自的职责。
2.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有关合作学校的宣传、公关、各类仪式和活动
广告以及部分广告和公关费用。
3. 向优秀学生提供一定的奖学金。
4. 负责合作学校学生出国留学的各项事宜。
5. 负责组织每年师生交流的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6. 以自身强大网络,提供各类专家学者为合作学校提供讲课和研讨活动及其
他活动。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提供一切有关当地政府教育部,教育资质认证机构及中国驻外使
领馆的认证,以及有效办学资格证明。
2. 负责提供和颁发一切相关的国外承认标准的学历证书等。
3. 负责一切按需求取得合法国外学历并愿进一步去国外深造的合作学校
学生予国外学院入学通知书,学生去国外留学签证的申请,以及去国外后
相应学习,食宿等生活安排。
4. 设立一定的奖学金制度。并保证合作学校报读国外学院学生学分的延续
和转移。
5. 负责提供教学软件、教材、师资等(如发国外文凭需提供当地政府所认
定的持照教师)以及师资培训(英语、教学理念等)。保证合作学校毕业生
授发国外学院学生证及输进学生数据档案总库。
三、丙方责任:
1. 负责开办课程之启动基金;并负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层面的全方位大力支
持及协调各方关系,发展和拓宽合作学校各种渠道包括进一步融资渠道。
2. 提供在中国合作办学的合法资格,并向所有政府机构有关当局提出合作学
校办学批准文件之批复。
3. 负责提供合作学校校舍及其它硬件设施,以及教学中方教师配备及其它软件设施。
4. 合作学校外籍教师后勤工作及相应的有关来华工作签证申请等。 |